各位入围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4年舟山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岱山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乡镇专职人武干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其他各级机关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体能测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
1.入围乡镇专职人武干部职位的人员请随带相关材料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到岱山县委组织部7楼公务员科731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
2.入围岱山县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除乡镇专职人武干部职位)的人员请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岱山县委组织部7楼2号会议室(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参加资格复审,并随带以下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贴上近期免冠1寸免冠照,在资格复审时上交工作人员审核。
资格复审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要体能测评人员除外),发给《面试通知书》。
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3)、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开始第1天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招录机关将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发给《面试通知书》。
2.专职人武干部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四、政策咨询电话:
岱山县公务员局:0580-4406651,0580-4481345。
附件1: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需正反面打印).xls
附件2: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委托书(参考格式).doc
附件4: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